FSC商标标签体系全新上线,防范“漂绿”进入合规新阶段!

创建时间:2025-12-17

在全球消费市场聚焦环保声明与欧盟《赋权消费者实现绿色转型指令》(EmpCo)等反 “漂绿” 法规的共同驱动下,FSC(森林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1月正式对外宣布,对其商标与声明体系进行升级更新。明确将误导性环保声明及未依托合规认证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标签纳入监管范畴。

 

 

►核心变更内容:

•证书持有者:

2026年9月前停止在欧盟市场使用 “Forest For All Forever(森林与共,生生不息)” 标识;2029 年1月前完成全球范围停用,相关资源将于2029年1月从FSC品牌中心下架。

宣传许可持有者:

除遵守上述欧盟市场 2026 年 9 月停用 FFAF 标识的要求外,需同步停用预设宣传面板设计;2026 年 9 月前遵循新《FSC 宣传许可持有者商标使用指南》,FFAF 标识与宣传面板资源将于 2026 年 9 月下架。

规范宣传:

所有宣传材料(含电商页面)必须包含:FSC 许可码(如:FSC-C000000)、指向 FSC 官网的说明、FSC 官网网址;禁止在 FSC 标识外加边框或闭合形状;禁止将宣传元素排列成模仿 FSC 产品标签或旧版宣传面板的样式。

标签优化:

产品标签需要强制包含FSC 官网网址、产品类型;若产品含多种 FSC 认证材料,须在标签旁列明;产品类型指代不明时,需附加文字说明 FSC 标签所指对象。

标签升级:

标签生成器功能升级新增多语言标题、透明标签选项及新宣传设计,优化注册符号工具,过渡期内商标门户网站与FSC品牌中心标签可并行使用。

 

 

通过停用FFAF标识,FSC将增强其商标和标签持续使用的可信度。在欧盟市场运营的持证方仍可继续使用FSC商标进行产品推广与销售。尽管转型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承担额外投入,但FSC承诺将通过提供相关工具与资源支持,帮助持证方降低转型难度、确保过渡流程顺畅。

 

修订后的FSC-STD-50-001标准将于2026年1月正式发布,并于同年7月生效。此次修订旨在与欧盟《赋能消费者绿色转型指令》等反“漂绿”法规保持一致,强化体系的合规性与公信力。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证书持有者需在标准生效后30个月内(即2029年1月前)完成向新体系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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